海企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方案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2013-08-20

 7.18-7.22   
 1.各二级公司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要求报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全体党员进行个人自学。 要求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0小时。   

7.23-7.30    
1.各单位召开动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开展民主评议;进行个别谈话。要求动员会时间和议程报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全体党员,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关成员参加动员会。    
2.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民主评议情况,报集团公司党委和省委督导组。 

7.31-8.7    
1.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5本学习材料的有关篇目,交流个人自学心得体会,开展以“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为主题的大讨论。 要求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本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党员干部参加。    
2.各二级公司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学习集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杨大伟同志动员大会讲话精神、5本学习材料的有关篇目,开展交流讨论。要求全体党员参加。    
3.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下基层、听民意、破难题”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要求征求意见通过设置公开征求意见箱、个别谈话、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公布专线电话等方式进行。   

8.8-8.9    
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报集团公司党委和省委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