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改革 论发展 话创新 | 海企国际公司以股权改革聚合力增动能 应变局拓新局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2021-09-30

近年来,国际公司积极探索建立股份所有权和收益权适度分离的股利分配制度,切实发挥经营管理骨干持股对企业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完成股权改革至“十三五”期末,公司年均利润增幅超20%,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2%以上。2020年,面对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公司进出口总额实现同比增长21%。

一、在形势变化中精准剖析,统一思想启动股改

国际公司发展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面对内外竞争加剧的外部环境,原有股权结构已不能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无法继续激励业务部门的潜能发挥。一方面因部门关停并转及原有股东退出形成公司库存股,另一方面业绩良好的经营骨干却未持股。同时,进退机制不透明,鼓励激励无保障,新业务骨干、员工激励股权进入缺少实操平台。公司上下认识到,必须以股权改革为核心,带动公司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激发经营管理骨干和全体员工的价值创造潜力和二次创业动力,从内部构筑支撑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

2018年12月,国际公司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股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准。在此基础上,根据国际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高管团队及办公会、党总支会和董事会审议讨论,对改革涉及到的核心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2019年6月18日,国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深化公司股权改革实施方案》,   开启了公司股权改革的大幕。

二、在经济转型中与时俱进,多措并举推进股改

一是调整优化持股比例区间。对公司回购长期挂账的10%股份及11.5%的离职退休人员持股进行了再分配。根据各部门的历史贡献、经营发展的现状及未来趋势,以部门为单位,重新调整公司经营管理骨干相应的持股比例区间。

二是探索员工持股实现形式。业务部门的持股份额,部门负责人可通过代持方式,在本部门范围内根据内部人员贡献进行二次分配并报公司备案,具体分配办法由各部门自行制定。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部分核心员工持股。

三是改革完善股利分配办法。根据股权结构,将公司股份分成国有股,业务股和综合股三类,业务股是指由公司各业务部门人员所持股份,综合股是指由公司非业务高管人员以及综合部门人员所持股份。对三类股份进行差别化管理:公司当年新增可分配利润,国有股和综合股按实际持有股份比例参与利润分配;业务股遵循贡献与收益挂钩的原则,逐步探索按对公司利润贡献的份额大小参与利润分配,实现股权和收益分配权适度分离。

三、在深化改革中调整突破,力促全员共享共建

股权改革后,国际公司除集团公司持有的44.5%国有法人股外,记名自然人股东持股55.5%(其中包含各部门以代持方式持股的不记名股东25人),实现了更大范围的经营管理骨干持股,增强了主要骨干对公司的归属感,同时也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回报的方式,更多享有部门及公司发展的红利。通过股权改革,各责任人不仅自身是经营主体,同时也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具有双重身份,兼顾业务部门与公司平台的双重利益,从上缴利润的一次分配中实现了部门利益,从股份分红的二次分配中实现了股东利益。

本次股权改革工作的完成,使得共建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全体业务股东按贡献程度参与二次分配的原则得以确立,国际公司也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