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部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第26号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13〕26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商务厅委托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承办我省商务系统企业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3年5月份举办江苏省商务系统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我集团统一组织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集团在宁主要企业从事相关财会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南京市长江路264号人民大会堂。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财务领导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前安排好日常工作,带头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培训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培训期间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确保本公司、部室全体财会人员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完成年度培训工作。
2.各公司、部室将培训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及相关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
3.报名结束后,各公司、部室根据集团通知,到集团资产财务部领取入场券。参加培训的每一个人员必须在入场券上盖每次听课章,学习结业采取考试的方式,由南京市财政局统一命题。
4.教育培训工作委托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承办,培训费用由集团公司据实分摊,各公司、部室将培训费用统一交至集团公司后,集中支付给培训机构。
5.联系人:王苏楠(联系电话:84795535)。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